海棠书屋 > 历史网游 > 三国小兵之霸途 > 第一百二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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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秦未时期汉初之时分为南北匈奴,到现在已经过了三两百年的时间。所以,这一支匈奴部族,其实也不算是纯种的匈奴人了,他们带有一点白人的血统,所以,这些匈奴人的肤色,要比南匈奴人的肤色白皙了不少。人也长得高大一些。看上去,更像是后世的新疆回族人。

  他们的部族首领。叫哈特哈姆斯。其人嗜血却非常狡猾,非常懂得左右逢源,要不然,凭他这个只有万来人的部族,早就被别的大部族吞并了,又岂容他返回大漠南部,投靠了于扶罗?

  不过,他也非常胆小,可能正因为其胆小,所以才能够一直都活得好好的。

  他现在。还真的被太史慈追得他心惊胆颤,都想哭了。他刚从北大漠回到南匈奴,还没有以汉人打过交道,本来以为投靠了新主子,就可以吃香喝辣的。从此丝绸裹身,美女在怀。他听祖上的人说过。汉人有漂亮柔软的丝绸。有美味可口的美酒,有温柔如水的美人,汉人的女人,肌肤柔嫩细腻,要比他们匈奴的女人漂亮得多,不似匈奴女人那样皮肤干燥。摸上去如摸着沙子一般。

  嗯,他更听许多匈奴人说过,汉人当中,遍地是黄金。到处都是财富,只要到汉人的地方抢一把,就够他逍遥快活一辈子了。

  哈特哈姆斯可是非常心动的,一听到要到大汉朝当中抢夺,他是第一个报名了。

  别看哈特哈姆斯并没有到过大汉,没有对大汉造成什么的伤害,可是,他们还真的不是什么的好人,在大漠当中,坏事做尽的。经他手灭了一些小部族,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了。丽丝,其实就是他从北匈奴带回到南匈奴来的,当然,不是他这一个部族去抢回来的,而是他从别的到远东去抢掠回来的部族人手中买下来的。

  以他部族的实力,除非是依靠一个大部族,跟着一个大部族去抢掠,要不然,是不敢去到太远的地方抢掠。只能就近的欺负一些小部族。

  用汉人的话来说,哈特哈姆斯,他其实就等于是匈奴人当中的强盗。嗯,事实匈奴人都是强盗,哈特哈姆斯只是强盗当中,欺善怕恶的那一种强盗。

  当他看到长城的雄伟,看到城头上的新汉军的时候,他就感到有些不妙了,拥有着一道如此雄伟长城的大国,他真的很难想象凭他的这三、四千族人兵马去攻打是什么的后果。如果只是他一个部族,他肯定是不敢去招惹汉人的。在他心内,觉得只有疯子才会去招惹。

  还好,他是跟着另外一些部族一起到了汉人长城之下的,否则,他可能早就逃跑了。他一时为了面子,觉得另外的几个部族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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