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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他为数不高的智商总结出一个道理——
这臭流氓是个善良的好人!
金酒十一条胳膊环着他的脖子,颇有些费劲地剥着橘子皮,这姿势极其亲密,他体温高热,身上的汗水被阳光蒸发,浓郁的窜进余找找的鼻子里。
余找找几乎没与人这么亲近过,心跳得特别慌乱,那条手臂快要碰到他的脸,后背也贴着那具热烫的身躯,而金酒十的呼吸仿若近邻耳畔,前后左右都是热汽,他感觉自己快被他熏晕了。
他看到那双手强硬地剥开负隅顽抗的橘子皮,指尖沾上清透的汁液。
金酒十勾了勾他的脖子,满脸坏笑:
“来,尝尝,小金哥我头一次为人民服务。”
余找找把头垂得更低了,为了快点儿逃离他,也为了感受来自这个善良的人的好意,他拿起血肉淋漓的一瓣勾掉口罩塞进嘴里,嚼了一下,帽檐下的脸霎时皱成一团,眼泪都出来了。
金酒十看不见他的脸,只盯着那只红彤彤的耳朵,
“甜吧?”酸不死你!
余找找想说酸,可挺好吃的。但他说不出话,只能大力点点头。
“快,吃干净喽。”
余找找视死如归地全塞进嘴巴,那酸爽的滋味儿把胃里的酸水都勾了出来,酸得他牙都软了,恨不得满地打滚。
金酒十拍拍他的后背,
“行,好好干活儿,别太辛苦,回见。”
真不舒服,余找找钻进电影院的卫生间,慌忙用冷水冲了把脸,镜子里的自己眼睛红的像兔子,灯光下水润明亮。他看着那双褐色的眼睛,想:眼珠子漂亮,也算漂亮?
嗯,也算漂亮。
他这一整天都心不在焉,思考着臭流氓为啥对他这么好,难不成发现自己就是那天的小偷?那也不该啊,发现了不都是揍一顿或者报警么?
那是图什么,想骗他?可他有什么好骗的,他什么都没有,那人却什么都有。
夜色渐浓,他这一下午除了那个橘子什么都没吃,胃里似乎还能尝到那酸涩的味道,而臭流氓的体味也一直在他鼻端徘徊,蒸得他一张脸通红发烫,心率急促,总之这一天他一单活儿都没做到,熬到晚上就匆匆回家了。
小狗崽在他臂弯里欢快地舔来舔去,他望着对面那间黑漆漆的房子,偶尔那条大狼狗会在阳台上溜一圈,但臭流氓始终不见踪影,他有些遗憾。
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会一直对我好吗?如果我变成他,如果我占有了他的身体,走在大街上,那是什么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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