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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再拉我,我却老老实实的低头跟在他身后。我们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我不敢太靠近,不敢与他拉的距离太长。
途中路过了诊所,他连看都没看它的招牌。
我知道,我真的太过分了……
可是我怎么会变成这样……?
不过我还是没去学小提琴,他不再锁着我,也不再理我。
他手上的伤结了痂,有几次不小心把它弄裂了,血弄得满地都是,他总是自己默默的把血迹擦干净。
这些我都知道,也想帮他做事,但是总是忍住了。
后来我还去搬过砖,一个月也是一千多,每天坐地铁往返就要七个小时。我每天四点多就要起床,在工地上也不会偷懒,一干活就死命干一天。工友都笑我傻,呵呵,他们这些老油条太知道欺负新人了,所有的脏活累活都我做,他们倒可以抽根烟,聊个天,等领班的身子一转过来就装模作样的干活。晚上十点多到家,有时赶上有问题还要继续留着,那可就不知道得熬到多晚了,但是第二天的班还得接着上。
很多人都夸我的手指好看,像春笋一样,白净修长。而有时候我会看着日渐粗糙的手发呆,我怕它会废掉。
我每天回家都一身臭汗,累的要命,好多次都顾不得洗澡换衣服就一头栽在床上呼呼大睡。可是当我再醒来时,脏衣服已经被换了,身上的汗好像也有人帮我擦掉了。
不用说……肯定是他。
我起身来到客厅,他睡在沙发上,茶几上还准备着我的零花钱。
……
我心里很酸,但是我还是没有主动跟他说话,更没有抱抱他。我把他咬成那个样子,怎么还有脸跟他说话?
工地上的工作我干了一个月,领到一千三百块的工资就辞职了。
太累了,我这种从来不出力的人真有些吃不消了。
经过这一个月,我有了些肌肉,小腿在半夜老抽筋,经常疼醒。我不敢告诉他,在网上查了下才知道事缺钙了。然后就是因为出力相当于锻炼,所以我拼命的长个子,竟在本年的两个月里涨了三厘米。加上在北京的前些日子也长了两厘米,所以现在刚好1.77。
我想给他买点东西,这时刚好路过一个乐队,他们说他们专心做音乐,终有一天全世界会听到他们的声音。
我心中微动,其实我学音乐还是挺上手的,所以我是不是也可以拥有一支乐队呢?
我以为,搞流行摇滚这类的音乐不同于古典音乐,你看歌星他们唱唱就火了,其实唱功千差万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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