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光路星途 > 第四百章:我的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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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聚在一起。而其中一个穿着花哨的少女特别嚣张,似乎还是这些人中的领头人物。

  李经明不经有点好笑,但凡认识他的人还没有敢在他面前提自己老爸是谁的,今天居然被一个小丫头给呛了两句。李经明看对方的穿着就知道那女孩家境应该不错。虽然花里胡哨的却都是价格不菲的货色,而其他的女孩应该就是她的一帮小姐妹,跟着她吃吃喝喝为非作歹的角色。李经明没高兴搭理人家,他跟这种小孩子较真也太跌份了,难不成还跟她说自己的老爸比她老爸厉害得多了?

  “胜民叔,查得怎么样了?”李经明见jessica又去录笔录了,就转头向李胜民问道,刚才李胜民出去接了个电话应该是已经弄清楚了。

  “这几个都是东方神起的极端粉丝,以前就犯过事的,中间那个叫沈世雅的就是带头的,她老爸是明洞一家大型化妆品店的老板,也算小有资产。”李家要想知道一件事,那肯定要比地方警察局轻松得多,这才过去半小时就已经弄清了一切。

  “沈世雅?”要不是场合不对李经明差点笑出声,这当爹的还真厉害,居然给女儿取名字叫“省事呀”,怎么就这么怕麻烦呢,就不知道这样跟“生事呀”也是谐音吗?“多少岁了?”

  “其余的五个都是十七岁,全是汉阳女子高中的高中生,那个沈世雅十八岁,一样是汉阳女子高中的学生。”李胜民一听李经明问年纪就知道这小姑娘要倒霉了,李经明是准备来真的。

  果然李经明撇了撇嘴,叹了一口气惋惜地说道,“年纪这么小判得太重了不合适啊,这样吧,让胜宇叔找个人来,给她把杀人未遂罪名落实就好。”

  李胜民听了李经明的话的眉毛一抖眼皮直跳,这小子可是真狠,对个小姑娘还下这么黑的重手。像这种级别的冲突按照常理来说也就是肢体冲突,都不构成故意伤害的罪名,因为jessica只是被扯了几根头发身体并没有被伤害,可是这其中有对方拿剪刀刺向jessica的事实,烤肉店里有tv(监控摄像,并非大天朝电视台),还有不少人证以及作为“凶器”的剪刀,说是杀人未遂也不是完全没有依据。李经明提到的胜宇叔叫李胜宇,就是李家的法律顾问,跟李胜民是同样性质的存在而且也同是胜字辈的。李胜宇自己就是“状王”,而且手底下带的徒弟和助手们也都是大律师级别的,要想给个没什么大背景的人定罪简直太容易了。

  李经明当然狠,如果杀人未遂的罪名落实可就不是非法闹事那种二十个小时的社区劳动就能糊弄过去的,即便是年纪小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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