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历史网游 > 大明帝师 > 第二百三十二章 盐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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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中法:就是当国家发生粮饷不足或者某一各地区发生水旱饥馑时,招募商人运送粮草等必须品到指定地区,完成任务后由官府发给他们盐引,商人凭“引”到产地领盐,然后到指定地点销售。当时的开中法有:纳米中盐、纳马中盐、纳布中盐、纳钞中盐、纳铁中盐等形式。就是运送米、马、布、钞、铁到指定地点之后,领取盐引。

  计口配盐法:就是由“有司”开出所管辖的州、县的户口人数,派人到“盐使司”,领盐回县,然后配盐到各户人家,让他们交纳米、粮或者钱钞,来充军饷。

  票法:就是在盐商不愿意去的偏僻山区,以及盐场附近私盐盛行的州县实行票法。票法规定每100斤盐交纳银8分,由土著商人交银领票,运销贩卖。因为票盐比引盐便宜,所以销售起来就快一些。

  明朝前期的食盐专卖制度中,产销制度比较完整,盐务秩序也比较好。因此,明朝政府从食盐中获得的利润很丰厚。

  但是到了后期,开中法久坏。盐商和官员相互勾结,盐引滥发、或者官员不经盐引,直接将盐卖给盐商,亦或者盐商胡乱抬高盐价销售,联合盐枭肆意倾售劣质食盐。

  如今的大明盐政也的确是到了不改不行的地步。江夏的盐政改革十分简单,就是将盐商纳入官府官制当中,只给一部分盐商颁发“专商销售许可证”,只有或得这些资格的人才能购买盐引销售食盐。

  这样等于就是把大部分人的利益剥夺,只给了一小部分人。而这一小部分人为了维持自己的利益,一定会和朝廷紧紧站在一个阵营之中,因为大家是利益共同体。

  他们不会允许盐枭来和自己争利,也不会露出把柄让别人抓到,否则等待顶替他们位置的人多之又多。

  而这一部分人每年会接受一次朝廷的巡查,其盐的质量好坏,纳税多少,盐价高低都会纳入巡查之列。若是巡查不过关,有可能就会被剥夺盐商资格,然后再外招其他人填补。

  而盐价呢以后不再会由盐商制定,而是由朝廷衙门制定。衙门制定以后就会公告出来,如果盐商专营户抬高盐价销售百姓用权力去衙门状告,一旦查证属实将立刻剥夺其专商资格。

  江夏把自己的盐政改革方案说出来以后,杨廷和沉默了。过了好一会儿杨廷和才开口说道:“江夏,你这是想要把天给捅破啊。”

  的确,江夏这套盐政改革方法的确算得上是行之有效的方法,简单、实用、并且易于监管和操作。

  毕竟管理少部分人其困难比管理大部分人要轻松很多。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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