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历史网游 > 新宋英烈 > 第三十章 仇恨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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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准监军”培训班的培训期限初定了三个月,基本上是与本阶段扩军过程中组建“飞龙军”第三步兵团的时间同步。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当“飞龙军”第二阶段扩军结束后,这些“准监军”正好结业,可以马上安排到各级队伍去进行实践。待到柴荣率军北伐的时候,这些“准监军”也正好完成与队伍的磨合、与军事主官的协调与沟通,不会对“飞龙军”的战斗力造成任何影响——不但不会影响战斗力,而且经过思想教育的“飞龙军”士兵很可能会发挥出个人更多的潜能,从而增强“飞龙军”的战斗力。

  “新型”监军对“飞龙军”战斗力和士气的提升还需要一些时日才能验证,而委员会扩大会议结束后,经委员会同意,军事部对参与“向博通叛乱”的军兵进行的处罚却能发挥出立竿见影的效果,使得“飞龙军”全军上下为之震动,神神为之一凛。

  应历七年阴历腊月十九,也就是委员会扩大会议结束后的第五天,“飞龙军”前敌指挥部向所有官兵宣布了对参与叛乱军兵的处罚决定:叛乱组织者、策划者之一的高恍,叛乱的积极参与者沈冲、“向博通叛乱”事件的诱因向博远(这家伙在叛乱开始前便被黄海带上了船,反倒得以活到现在),以及参与叛乱的三营八连一排的正副排长等低级军官都被判斩首示众——八连二排副排长曹豹被黄海的亲卫死士炸死,算是逃过了身首异处的下场。

  除了上面这几个主犯外,其他所有参与叛乱而侥幸活着被抓住的八连兵士,按照他们在叛乱中的表现,被处以打二十到八十军棍,并服六个月到十年不等的苦役。其中,除个别在叛乱中表现特别积极的顽固分子外,大多数参与者挨的军棍数都在三十以下,苦役刑期也都在两年之内——最终的处罚较之叛乱刚发生时委员会提出的处罚要求要轻一些,也算是军事部对这些兵士某种程度上的宽容之举。

  虽说挨上二、三十下军棍也会被打得皮开肉绽,但除非行刑者刻意为之,不然的话是不会落下什么后遗症的。而苦役犯过得虽苦,但一般来说,以这些叛乱兵士的体格,撑两年下来是没有问题的。两年之后出来时这些人尽管没有了军籍,但好歹能留下一命性命。

  当然,叛乱兵士能留下的也就只有自己这条命了。穿越团队不是慈善机构,这些叛乱兵士的家眷同样会受到牵连。家眷们只被允许保留少量维持最低生活标准的财物,其余全被没收。那些进入团队各项非敏感产业的叛军家眷会被开除,而进入团队各项敏感产业的叛军家眷除了被开除外,还会被强制安置在几处专门的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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