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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面庞被时光刻出充满朝气又不失刚毅的轮廓,还俊美非常。与太阳瞳色的金眸炯炯有神,威仪起来让人不敢与之直视。
经过战斗的多年洗礼,作为将领也作为战士的王子向所有人证明了自己的勇猛与机敏强势。
他早早随军征战,多次亲自指挥军队抗击敌人,也在战场上亲手斩下过敌军首领的首级,作为礼物献给自己的父亲法老塞提。
拉美西斯王子在年轻一辈中,自然也是当之无愧的翘楚中的翘楚。
吟游诗人们方才也在人群中深情歌唱了对王子的赞颂。
他们自豪地夸耀,拉美西斯王子是自尼罗河东岸升起的新星。
“王子的臂膀坚硬如钢铁,王子的脚步沉稳如磐石。”
“是晨光,是初阳。继承父亲的荣光,紧随拉神的辉芒,这轮骄阳将要徐徐升起——”
唱得很好,夸得很妙,但可惜的是,王子本人大概压根没去听。
也受了无数关注和赞颂的拉美西斯王子,此时非常专注地不高兴去了。
跟母妃说的真心话其实只有一半。
拉美西斯早就看一年比一年更挤的围观人潮不顺眼了——虽然不管人们怎么挤,都跟他没什么关系。
大祭司,身为神在人间的化身——法老的代表,也是离神最近的人,应当受到最基本的尊敬,并且要与大地上的子民拉开足够的距离才对。
从很久以前到现在,拉美西斯都坚持着这一个观点。
拉开距离,倒不是说要让大祭司保持着高不可攀的态度,与其他人断绝接触。
要怎么说呢……
通过这些年的反复思考与斟酌,拉美西斯总算理清楚了自己真正想要表达的意思。
在他心里,自己的挚友塔希尔是神眷的大祭司(身边还带了个货真价实的神),本身就意义不凡,每一个人都应当将他认真对待,维护他的骄傲。
高傲的大祭司不应被他人看穿心神,而是应该始终置身于只可仰望的高位,带着不可亵渎的神秘——就像大祭司给人的感觉一样。
拉美西斯对自己的要求也是如此,他不让大祭司在人前留下任何有可能被捕捉到的破绽。
这一点,可以说没有任何人可以破例。
——所以!
两岸惊天动地的吵闹声就成了王子最看不下去的存在了。
他觉得这群人对大祭司没有丝毫应有的尊重。
叫什么叫,吵什么吵,看什么看!很好看吗!
……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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