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乡村小说 > 艳城香修 > 313主人 ,收下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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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空中的尼古拉斯此时显得格外的异常兴奋,他的实力可以说是连升了无数个档次,跳跃的比刘明还快。(ianuaang)这也难怪,毕竟他是血族,而这血池本身就是血族的先祖该隐修炼的地方,提升的再多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以前刘明总是听到别人抱怨说什么人比人气死人,不过这回要轮到他自己说这话了。人比人还真气人,刘明自己以为跳跃提升实力已经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突然间杀出个陈咬金。这尼古拉斯跳跃的更疯狂,提升的更加彪悍。用修真者的境界来衡量居然是合体初期的修为。乖乖哩个龙叮咚,变态、只能用变态来形容。

  不管是血族也好修真者也好,境界越到后面就越难以进步,其实刘明已经非常不错了,可以说他这次的获益觉得好比身为血族的尼古拉斯还要来的大。他的修为一下子从出窍中期直接跳跃到合体后期顶峰,平常修真者可能一生都无法达到合体后期顶峰。即使从出窍中期修炼到合体后期也不知道要过多少个岁月,而他却只是在血池里泡了七天,仅此而已。不过他之所以吸收血池内的能量比身为血族的尼古拉斯还快,一方面是他的身体素质,第二是因为他体内残留着一丝仙气,乃至那金莲射入的不知名的金光。

  血池内的能量经过长年累月的积累,已经达到了顶峰。短短七天,这血池内的能量就被刘明和尼古拉斯吸收了将近三分之二。而尼古拉斯之所以也能提升这么多,一来是因为他自身是血族,与血池里的能量刚好呼应。二来则因为他体内有着小黑的黑龙的血以及刘明的血。要知道刘明的血可以媲美唐僧肉,因为他体内已经被仙气给洗礼过了,血液中也有一丝丝仙气的成分在。(广告)

  半空中的尼古拉斯煽动了两下翅膀后来到了地面,直接走到了刘明的身上。只见他后背上的翅膀一下子缩回到了身体里,下一刻就朝刘明跪了下去。

  “主人,我尼古拉斯希望以后可以呆在主人你身边,伺候你左右。”话语间,尼古拉斯疑惑的看着刘明背后的金色翅膀,迟疑了片刻后还是忍不住开口问道,“主人,你背后怎么也长出了翅膀,这翅膀的等级绝对在我之上,难道是圣级血族?莫非主人你是一名圣王级别的血族?”

  “我不是你主人,也不是什么血族,更不是什么圣王级别,也不知道为什么莫名其妙多了个金色的翅膀。对了,之前看你的翅膀一下子消失了,你告诉我这翅膀该怎么弄掉他?”

  “主人,我不知道你的翅膀是不是跟我一样,反正我觉得翅膀就是我身体的一部分,我可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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