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乡村小说 > 春色撩人 > 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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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你儿子是个风流浪子,同我们这一个比他大好几岁的女人同居,一年辛苦钱都被他用精光,最后没钱呆不下去了才走的,也可能是没有面子见父母和乡亲吧,到外去赚大钱去了,赚到钱他一定会回来的。婆妈了解儿子的情况后,有村干部作证,她还能说什么呢?丽苹以道义的名义给一点支持,付了婆妈的往返的路费,孙子还是她的孙子,她也想带回,又怕没有能力去抚养,孩子都十几岁了,她知道孩子懂得一些事了,故没有开口,婆妈是含着泪花离开的。(ianuaang)说实在的就是她要孙子丽苹是不会给她的,她凭什么呢。婆妈也很知趣,没有伸这个腿。哥的厂办不下去,主要外面没有了订单。丽苹也就没事可做,在家带孩,再过几周,学校就要放暑假了,将儿子托给外婆带,丽苹到外面去找活干,骑着自行车东找西找,在这附近找了好几天没找到合适的事做,听说南方发展得较快,福建那边主产茶叶,在婆家时也听到一些有关这方面的信息,这个丽苹对茶叶很感兴趣,这回也算是逼上梁山,丽苹奔赴福建看看。在一家茶叶厂找到了活,因丽苹从采到茶种到做茶,尤其对制作这方面她有一套,老板看她还很内行,便同意她来上班。丽苹又加一个不是条件的条件,她说她还有个孩了下半年要读初中,你能不能帮她这个忙,在这边上学?并说回去在一周内赶过来。老板想了想说可以。就这样丽苹在福建一干就是三年。

  三年应该来说还是非常好的,只带孩子回过娘家,婆家只是一个人去的,那是办离婚手续,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孩子已经懂事了,征求孩子的意见。孩子没有二话选择了丽苹。在法律上,只有一方有过错导致了离婚,没有过错的一方才有权请求赔偿,她们没有领证,年后我国就不承认事实婚姻,她们不是夫妻关系,该赔偿金没有法律依据。即使孩子判给一方了,另一方也必须每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四、五年来,潘启海从没过问过孩子的事,他也咨询律师,他也争孩子,也不想找他要钱,这么多年在外飘流,混得非常不好,每月给丽苹要,尽他做老子的一点责任,不给丽苹也不想逼他,其实也不是离婚,也就是让人们知道孩子归了丽苹,其实孩子一直跟丽苹过。丽苹知道,孩子后面的事还有一大堆,上高中、上大学、找工作、结婚、买房子等等,这都是丽苹甘心情愿的。事情还是比较顺利解决了,丽苹才安安心回到了褔建。在这里虽然丽苹苦点累点,自己能做自己的主,孩子的学习从没让人操心,而且一直很优秀,这是丽苹最大的欣慰,到了最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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