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乡村小说 > 春色撩人 > 红莠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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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女孩用鸿雁传书,通过一年的时间,最终选种了红莠,红莠也是高中毕业,那时女孩能读高中的少了又少,更何况她的文笔挺不错的,字也写得绢秀,末春常同要好的朋友说起此事,当然他不会说是在报纸上找的,他只说有个女朋友,现在同她在谈,多是用书信。足可说明末春心里脑海里装着全是红秀,那时没网络,是用笔一封封硬写出来的,真功夫。他们的信常在途中相遇,一封接一封的写,没有等信的苦脑,只有收信的甘甜。一个有文采出众的女人常被男人们钦佩,虽说有点小资情调,当她喜欢上你,那种感觉定是很好的,要是爱上了那就没得说了。那个内心充满的情感的男人不渴望在女人优美的词句中,渗透着柔情似水的温馨。这是一场爱情钻心的战争,持久的文字交流,不是华丽的语言征服了你,而是用心浇灌出来的文字俘虏了你。男人们最容易倾倒在这样有文才的女子的石梳裙下。

  红秀皮肤不是那种白晰的,紫铜红色,乡下人不喜这种肤色女子,在城里人就是叫健康色,这肤色才是健康美的标志;她高挑的身材,长发飘逸,洒脱,也活泼。末春妈对这些还是认可的,因具有青春活力;就是不喜欢她的大大咧咧的样子,常常拉着丈夫的手,有事没事在背后抱着末春的腰黏乎乎的,一万个看不惯,一千个不喜欢,也不能拉下老脸骂她一顿,只能将埋怨在心里,老人深深地知道,她是同儿子过一辈子的人,儿子喜欢一切。北方人就是北方人,性直嘴快,,也许是那地区现解放,人比南方人是要开放些。身体素质过得关,三九天不考火不说,就连破冰下河洗衣不象当地人,洗一会就要将双手放到嘴边哈哈热气或放在身上暧和暧和,再去洗几件。红秀将一篮衣从头到尾洗完都不哈哈一下手;干生产队里的活可顶上一男人,能干有劲还爽快,外人都夸她会做事,身体棒。可是在家日子久跟婆婆偶尔有点小磨擦,事总是越积越多,婆媳之间开始产生了隔阂,末春不得不两面劝,最好的办法就是来个快刀切豆腐两面光,在老娘那说:她离家那么远,一个人在这边生活。我不在的时候她一定感到单,做大人的就将她当孩子待吧,生她气不直得,是吧。我也说说她,尊重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亏她还是个读书人。当着母亲的面这样说自己的媳妇母亲心里要舒服些。当然着他媳妇面也说说母亲,也让她老人家退一步,就说您老人家过的桥比我们走的路还要多,她错,她再大的理由也不能跟老人顶嘴呀!何况她没理是不是,若真的将她当成了您就生的,就不会生那么大的气不是吗?生气是伤身的。在媳妇那边说:母亲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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