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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就愣在当场。
掌柜的从后面转了出来,叹了口气说道:“好了,别纠结了,他是不会回来要这份钱的,嘿嘿,咱们这次是赚大了!”
店小二疑惑道:“一个只肯喝一文钱茶的,怎么对五两银子满不在乎?不可能吧?”
掌柜的冷笑一声说道:“有钱的脑子,跟咱们平民百姓不同。”
“那是有钱人?”
“那是相当的有钱!你看他的马,北秦良驹,踏云吞虎兽!单凭这一匹马,就能在大梁城内换一所宅子,还有他身上的衣服,那是南晋的血蚕丝,那种暗红色可不是后染上去的,而是先天如此,被誉为世间最美丽的色彩之一,上面的刺绣,也是大梁城有名的霓裳阁的手笔,上面可是有他们专属的落款,这布料加上这样的刺绣,算得上是寸布寸金,那是穿衣服?那是把金子铺在身上了!其余诸如玉佩兵刃,都是更为难得的东西,这样的富贵人物,整个大梁国都少见,还会在意这五两银子?呵呵,怕是此人身上是不带铜板的吧。”
店小二身子抽了一下,颓然道:“果然不懂有钱人的生活……”
姜晓鱼晃晃悠悠的前行,几次都差点从马背上掉下来,还是宝马通灵,歪一下身子把他给颠回去的。
他需要很快赶到秦慕容那里,所以连茶都只喝了一碗。
但他又不想过去,所以这一路之上真的走的极慢。
很纠结,如同自己在跟自己斗争,指不定哪种心态就会胜利。
但一条路不管怎么慢,怎么远,向着目标不停的走,总是会有走到的那天。
条件是……在路途中不能死!
姜晓鱼差点死了。
七次。
七拨杀手,或者下毒,或者刺杀,或者索性拦住去路。
来者无一不是个中高手。
姜晓鱼没死的原因,一方面是他平日里训练从未懈怠,身手强大,另一方面却要归功于运气。
这北疆道路,四周皆为城市,来往商队无数,每每遇到攻击,只需要顶过最开始的一波,便立即会等来别人的营救。
营救他的人,有些轻松为之,有些则付出惨痛的代价,甚至全军覆没。
而旁人能做到这点,姜晓鱼知道这并非是因为自己,而是自己踏雪吞云兽之上,披着秦家商会的旗!
整个秦家商会中,只有大掌柜拥有这样的待遇。
而秦家商会的大掌柜,是值得有些人为之拼命的。
终于到了子爵城门口,姜晓鱼费力的翻身下马,苦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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