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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七十四章陛下!

  其实以唐欢的身手,即便被这个气质尊贵的女人察觉。他也完全有能力在女人拉响警报之前,再次从女人的视线中消失。并成功离开白金汉宫。

  但唐欢并没有如此做。

  一来,他被这个女人的独特气质吸引住了。否则,他也不会怔怔地凝视对方,并因此露出破绽。被女人察觉到端倪。

  二来,女人并没有大呼小叫,发现有不速之客就直接叫人。这也让唐欢感受到,女人并没有对自己露出太强烈的敌意。

  综上所述,唐欢选择了现身。

  而不是落荒而逃。

  跑路,始终是一件狼狈且不雅的事儿。

  在这充满高贵且森严的宫殿之内,唐欢无形之中,也想保持自己的优雅。

  尽管这有可能令他身陷囹圄,置身险境。

  但一时间脑子发热,唐欢选择了留下。

  唐欢的样貌在华夏的审美当中,就绝对谈不上英俊。再加上年纪大了,鬓角还略有白发。如果不修饰一下,打扮一下,还真有点落拓老男人的沦落气质。生活事业均很失意。

  在国外,尤其是俊男靓女横生的伦敦。他这模样,就更谈不上出色了。

  连普通,都算不上。

  伦敦的普通男人什么标准?

  高鼻梁,蓝眼睛,一头金灿灿的卷发。

  这基本是英国人的标配。

  欢哥除了鼻子还算高挺,连眼睛,都实在算不上大。顶多有点深邃,有点有神。

  嗯——

  女人在转身瞧见唐欢的那一刻,一点儿也没有和唐欢产生相同的惊艳共鸣。

  所以说,基因是多么的重要啊。

  好的基因,才能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

  就欢哥这长相,基本就没什么女人会对他一见钟情了。

  但欢哥在意吗?

  他并不在意。

  因为他在努力赚钱,当他赚够了钱。他就用钞票做衣服,做增高鞋。以后头发掉没了,他就把钞票切成丝,贴在脑门上当头发。

  他不信没人对他一见钟情…

  这真是一个浑身上下都透着市侩和铜臭气息的男人。

  与亭台之下那个浑身散发着尊贵气息的女人,截然相反。

  唐欢走出来,目光平和地望过去。

  他不确定女人的身份。

  但他能够猜到,此女有权力三更半夜在这后花园独处,势必不是普通人。

  唐欢很礼貌,态度更是和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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