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历史网游 > 兴汉使命 > 第124章 陈到大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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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室乱象已显,野有遗贤。

  特别是武者,被埋没于乡野之间的人,数不胜数。

  刘正的想法是,京师人才济济,找一个漏网之鱼,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于是就拖着郭嘉,闲逛南市。

  天子脚下,也有流民。

  据说是,黄巾军骚乱之后,背井离乡的,有钱人。

  一年的蹉跎岁月,人活着,钱没了。

  河东杨县,有一少年,姓徐名晃字公明。

  携母逃难,南市栖身。

  本来家资巨富,一年坐吃山空。

  更有老母病重,寻医问药,花费巨大。

  徐家财富,一病耗光。

  徐晃至孝,宁可讨饭,侍候母亲,也不敢弃母,出外劳作。

  徐晃母子的生计,日益艰难。

  后来徐晃,想出了一个主意,花了十枚铜钱,找士子题字一副:

  代人受杖,一贯十杖;先钱后杖,童叟无欺。

  怕人不明白,又用白话文写一遍:

  代替有钱的罪犯挨板子,一贯钱十板,按量计价,先交钱,再受刑。

  徐晃不由自主的,感激起曹操来。

  若不是当年“五色棍”,刑责不避权贵,杖下一视同仁。

  后继者保留了,五色棍的传统,为了公平起见,特许罪犯花钱买人受杖。

  既不违反法令,又给权贵一个台阶下。

  毕竟当众受刑,丢的不是人,是面子。

  也不知道是谁,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总之,代人受过,成了灰色产业,还形成了,一条利益链。

  徐晃为了救母,一个月前,代人生受百杖。

  事主见徐晃硬气,赢得了面子,加赏十贯。

  二十贯钱财,母子俩省吃俭用,倒也熬过来了。

  如今又到了,代人受过的好日子,伤势初癒的徐晃,扶着母亲,来到南市官坊。

  靠着墙沿,拉开横幅,招揽生意。

  有事主罪责两百杖,说是拐卖良家妇女,被她丈夫堵在南市,告了官。

  判罚:两百杖,活则免罪,死了就丢乱葬岗。

  这是最重的天罚,取其听天由命之意。

  监刑官,给了事主一刻钟,若是找不到,代受刑杖的人。就得事主,亲自领受刑杖。

  两百杖,也叫做必死杖。

  这是判官恨事主,丧尽天良。

  这才加重了处罚。

  然而上天,有好生之德,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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