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历史网游 > 盛唐不遗憾 > 第一千零六章 皇家兽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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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皇家狩猎和贵族狩猎,必然是有娱乐性质的业余狩猎,毕竟,他们是从来不缺粮食的,狩猎的目的,完全就是为了娱乐。

  比如十七世纪斯图亚特王朝时期,人们认为打猎可以使人远离城市的虚伪与奸诈,与大自然亲密接触,陶冶高尚情操。于是狩猎备受推崇,人们大量驯养猎狐马和猎狐犬。那个时期有组织的猎狐活动逐渐成为深受英国上流社会喜爱的休闲活动。猎狐被视为英国一项古老的传统,形成一种绅士文化在世袭传承。直到几百年之后,英国绅士们最大的嗜好仍然是狩猎、射击和垂钓。

  华夏民族的狩猎起源也很早,早在西周时期,诗经里就有这方面的记载了‘一之日于貉,取彼狐狸,为公子裘。二之日其同,载缵武功,言私其雅,献貅于公。’说的就是狩猎的事情。

  大汉王朝的时候,由于关中地区的猛兽特别多,给人畜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于是,朝廷曾颁布过奖励搏杀豺虎的法令,规定捕杀豺狼一只奖励一百钱,而捕杀一只老虎则奖励三千钱。

  元朝的时候,因为战乱的缘故,人口急剧下滑,关中之地野兽横行,在天下安定之后,这样的环境变成了非常好的狩猎场,于是蒙古贵族便可以肆意的在森林之中捕杀猎物,尽情的享受捕猎的乐趣。

  明清王朝时代,许多地方都将消除老虎的祸患,作为地方官升值的重要参考标准,比如,明朝的孙英士,因驱虎豹有功,升任守备,清朝韩良辅捕杀老虎九十九只,被升任总兵之职。

  不过,后来由于人口的持续增加,环境和森林被认为的破坏,老虎的数量开始急剧的减少,到了民国时期,整个关中平原已经看不到任何一只老虎了。

  都说物以稀为贵,在老虎横行的时代,捕杀老虎是一件为民除害的大好事,比如武松打虎就被视为英雄,而在老虎极为稀缺的时代,捕杀老虎就是一种违法法律的严重犯罪了。

  比如后世的时候,某个有钱的富商,钱多的没处花了,于是就杀了一只老虎来吃,结果被伟大的人民朝廷判处十三年的徒刑,还被罚款一百五十五万,简直就是一笔巨款啊!

  所以,在前世的文明社会,借李安十个胆子,也是不敢吃老虎肉的,因为吃老虎肉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而在大唐这个时代,倒是可以吃一下的,只不过随着大唐帝国的逐步繁荣,野生老虎的数量也开始变得稀少了,以后别说吃老虎肉了,若不进行一定的限制的话,恐怕能不能见到老虎都是问题。

  李安也是一个热爱捕猎的人,也经常性的参与捕猎,可李安捕猎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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