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历史网游 > 唐朝好郎君 > 第二百一十七章 这就是杂学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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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双方都有合盟的意愿,但谈判桌上的交锋是不可避免的。

  781年十一月,在谈判中吐蕃使臣提出,唐朝宰相给吐蕃的国书,使用了歧视性的词语,吐蕃朝内对这件事提出正式抗议。

  宰相杨炎国书是这样写的:“所贡献物,并领讫;今赐外甥少信物,至领取。”

  吐蕃使臣认为,唐蕃本事平等关系,书中所用“贡”、“赐”二字,代表着以吐蕃为臣的意味,吐蕃不能接受,要求唐庭给出明确解释。

  吐蕃大臣的“抠字眼”举动,足以说明两个问题:

  第一、此前几次唐蕃会盟期间,唐与吐蕃之间存在某种程度的臣属关系。

  否则,德宗的国书上不会用到“贡”、“赐”之类的字眼,而之前吐蕃是能接受的。

  可现在,吐蕃把唐朝按在地上摩擦了二十多年,自然不愿在用一种唐上蕃下的口吻会谈。

  第二、唐德宗的清水会盟是两国平等关系,第一次被以文字的方式固定下来。

  对唐朝来说,始于此年的河北四镇之乱已愈演愈烈,根本没有和吐蕃讨价还价的资本。

  于是,唐庭以“前相杨炎不循故事,致此误尔”为借口,修改敕书,把“贡”改为“进”,把“赐”改为“寄”,把以“领取”改为“领之”。

  五、边界的厘定

  吐蕃大臣除了抠字眼外,还提出两国边界划分要以云州之西,贺兰山为界。这就意味着吐蕃占领的河陇二道的领土,要求得到唐朝的正式承认。

  说实话,德宗肯定是不愿意的,要说他对光复河陇没念想是不可能的。这份协议只要一落笔,李适就变成了失地辱国之君了。

  但形势比人强,即便李适心里在不愿意,他也得捏着鼻子答应,“其定界盟,并从之”。——《新唐书•吐蕃传》

  吐蕃得到唐朝的承诺,于公元782年(建中三年)四月,归还了被扣押在吐蕃的唐朝将士、僧尼八百人作为回应。

  但放还唐朝将士后,吐蕃就没动静了,把李适急得没着没落的。

  吐蕃倒也不是晾着唐朝,准备加码再要个高价。

  而是,吐蕃国内存在反对会盟的声浪。

  时任吐蕃大相是尚结息(藏史称琛尚野悉),他曾与恩兰·达扎路恭一起攻入长安。

  这是一个典型的吐蕃强硬派,一直率军驻于河陇,与唐军久战不息。

  《新唐书·崔汉恒传》记载:“是时,吐蕃大相尚结息忍而好杀,以尝覆败于剑南,思刷其耻,不肯约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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