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历史网游 > 贞观俗人 > 第684章 深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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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者,子不退田,品官年老不减地呢又有规定,诸因王事没落外藩不还,有亲属同居,其身分之地,六年乃追。身还之日,随便先给。即身死王事者,其子孙虽未成丁,身分地勿追。其因战伤及笃废残疾者,亦不追减,听终其身也。”

  秦琅认为府兵制难以推行下去的根本是田地,虽然说府兵数量始终维持在六七十万,不会有大的增减,似乎退一个兵,再补一个兵,但问题关键还是田地。

  大唐府兵制规定,府兵三年一选,拣点之法,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多丁。一看家产,二看体格,三看家中丁口数量,所以富室强丁,并从戎旅。

  大唐六十多万府兵,一年衣粮开支得起码一千五百万贯以上,但实际上朝廷没开支,基本上都是由府兵们自己负担了。

  这六十多万府兵,也代表着六十多万个大唐中产以上的豪强地主家庭,也是大唐的中坚力量。

  能点上兵,朝廷授田百亩。

  二十一岁入伍,要到五十九岁退伍,这得是运气好命长的,否则若是战死、被俘、残疾等,还等不到五十九岁。

  一百亩田跟百姓一样,二十亩永业,八十亩口分,再来一亩宅园地。

  点上兵,就先有二十亩地是以后可以传给儿子的,剩下八十亩,退伍后要交还,那一亩宅园地是盖房子种菜的,不用交还。

  理论上,一个府兵年老退伍后,还能交还八十亩地,分一百零一亩,交还八十亩。但事实上,府兵还可能会战死、被俘、伤残等,战死的,这八十亩地就不用交还了,直接给子孙继承。被俘的,也由亲人继续使用六年,若是还能回来,也继续交给他耕种到死。

  那些伤残的,也要把地交给他们一直种到死为止,因此就算每年有不少阵亡伤残被俘等原因退伍减员,但事实上并不是所有土地都又能流回去再授。

  更别说府兵们当兵打仗,负担着那么大的经济压力,那是为了立功受赏当官去的,当一辈子兵,总有立功的时候。一旦立功,或受勋或给官,而勋和官都还要授永业田,这田就直接是可以传子孙的,死了也不退田。

  许多大唐男儿就是冲着这点去当府兵的,能得田授官啊,而这时代,田地和官爵那就是最大追求了。

  故此,理论上,府兵现有的田地,一批批的下来,只会越来越少,大量的军田会转变为永业田。

  朝廷必须不断的补充新田地才有田可授。

  而事实,现在朝廷就是因为没地可授才废除均田法,改承认私有制,推行租佃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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