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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
我爱自然,然后是艺术。
我用双手在生命之火上取暖,当火渐熄,我也做好了走的准备。
这是首诗人关于生死的感悟,其中既有对生命的敬畏,也有一股超脱生死的释然,一切都像慢慢进入秋天的昏黄树叶,终回大地,终埋黄土。
但相比这段小诗蕴含的淡淡哲理,陈眠更喜欢另一段作品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二龙山的风和天泉山一样粗犷,一样豪放,吹得陈眠衣角猎猎作响,吹得他的一颗冰凉冷心渐渐炽热。
“或许,是到了该离开的时候了。”静静的,独站高处的陈眠脑中冒出了这个念头。
他和二龙山山寨的老人们已经共同生活了半个多月,演技早已蜕变成了习惯,对生命的领悟、生活的学习也早已到了瓶颈。
救回后山山洞里的孩子们后,老人们把陈眠当成了真正的特种兵,真正的守护者。
他冷漠少语,面目无情;他喜欢用眼睛捕捉老人们的生活细节,却不参与其中,永远都像个置身世外的陌生人一样,冷眼旁观;
他从不发表任何语言层面的建议或争论,却在小毅的纠缠下,不停地从山下那条河里带回大量的鲜鱼。
在老人们眼中,他应该是个受到生活打击或感情重击的特种兵颓然,但还没有失去活下去的希望。
而在小孩们的眼中,陈眠是个极具神秘色彩的神话级人物。
他不怕山蛇野猪,甚至还能一把就捏死它们;
他对一切游戏都表现出足够的兴趣,甚至愿意花一下午的时间看他们玩耍;
更厉害的是,他也不畏惧人人闻之色变的丧尸,甚至在山间遇到它们时连眼皮都不眨一下。
总而言之,大家认为这个奇怪的家伙以前必定有着极为辉煌或刺激的过往,不然他绝不可能像个真正的老人一样,云淡风轻。
当太阳收起它最后一丝余晖时,陈眠从高处慢慢回到了那顶肮脏的帐篷。
是的,他对生活的质量好似也没了追求,即使其他老人们愿意主动让出自己的木棚或木屋。
帐逢内,老王正在补着那个破损得厉害的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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