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修真小说 > 人仙百年 > 第75章 魔都的舞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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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两个经理则不然,他们觉得这是一笔大生意,需要好好折腾一番,所以早在三年前,就跟秦笛申请了一笔资金,挖空心思在繁华的地方盖楼,然后再租出去,其中有几处地方,被人拿来开舞厅了。

  因此之故,秦笛相当于幕后老板,若出现在舞厅里,则被黑道中人称为“秦爷”。秦笛二十九岁,就已经成“爷”了。

  而他的父亲则不然,秦汉承即便出现在舞厅,也没人上杆子追捧他。

  因为秦笛老早交代游龙和张彬,不要将经营房产的事禀报给秦汉承。因为秦汉承年纪大了,眼看接近六十岁,管太多不利于健康长寿。而且,开舞厅的人都不是好东西,要么是帮派的流氓头子,要么是政府的贪官污吏,这些人不好接近。

  秦笛不想让父亲受伤害。他自己倒是无所谓,成天闲得无聊,巴不得跟人打架呢。

  有时候,秦月也会跟一帮文人去跳舞。

  有时候,秦笛也会带着晏雪进去转一圈。

  这年月,魔都有很多舞女,总数至少有两三千人。

  舞女是交谊舞传入中土的产物,没有交谊舞,就没有舞厅,没有舞厅,就没有舞女。

  舞女产生以前,卖身者为妓,卖艺者也是伎,统称为“商女”。

  舞女以货腰为业,并不是直接的出卖肉体。当然,其中也夹杂着卖肉的人。

  交谊舞刚进入魔都时,一直在洋人的夜总会和俱乐部之中流行,是一种与中国人的生活相当遥远的娱乐活动。

  1922年,一品香旅社仿照洋人举行“交际茶舞”,不售门票,参加者都是达官贵人,从此拉开了魔都中国人跳交谊舞的序幕。

  1927年下半年,有舞女伴舞的营业性舞厅“巴黎舞厅”开业,因为布置富丽堂皇,吸引了一般时髦的男女青年常去常往。

  鉴于舞厅生意兴隆,国人于是竞相争设舞厅,大华、新新、爵禄、月宫等舞厅迅速崛起,至1928年4月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己经达到三十几家之多,其中月宫和爵禄就开在秦家的地盘上。

  舞女的经济收入远远超过其他女性从业者的经济收入。

  1928年《申报》上的一篇文章,记载了普通舞女的收入状况:“按舞女的收入调查,每夜和舞场对折,至少净挣四五元,多至一二十元不等,统计一月起来,均有一二百元,其数也很客观,像我们绞脑汁弄笔头委实望尘莫及,恨不化作女儿身呢。”

  一名普通舞女的这种经济收入,不但可以使自己过上摩登女性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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