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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改造而已。
至于为何还不是因为那些商人和官员有意无意的炒高房价,越是靠近皇宫的房价越高,有些人早早看到商机,想尽一切办法从当年外城百姓的手中买来房子,待神都城扩建之后,再高价卖掉赚取暴利,欺负的就是普通百姓对未来发展的懵懂。
所以赵祯便让这些人泡在水里享受一下。
当然有朝臣上疏,人家是自己是凭本事挣的钱,凭眼光挣的钱,官家不该为难。对这一点赵祯也非常赞同,在奏书的末尾用朱红的毛笔写下:朕是凭的本事坐稳皇帝位,凭的本事整治这些人。
这奏书显然是在偏袒收益之人,凭自己的本事这话完全是把是非对错放在了边上!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大宋房屋买卖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更不是买卖双方达成契约即可。
因为大宋的房屋买卖有一条定例,也是太祖当年定下的规矩,卖房需问亲邻。
赵祯到现在都在怀疑太祖皇帝是不是穿越者,或者说是一个房奴穿越者
为规范民间私人房地产交易,限制恶性炒卖,太祖皇帝下令:若想卖掉自有房产,得先从自己的亲戚,缌服之内问起,若无人问津,再到左邻右舍,直到这一干人等均签字画押“依账取问”,表示不买“批退”,你才能拿出卖,按市价售房。
但以中国的人际关系和近邻的消费水平,当你先向房亲四邻叫卖,卖价极可能低于市价,而这个价格就是你要卖出的价格,除非房亲四邻都为你作假、设局,但难度很高,一旦被人告发,所有人都得吃官司。
假如你不问亲邻,亲邻发现你的房子住了新人,可在一年内向官府状告,要求以原价赎回,重新出售,并以房亲为第一售房对象,四邻为第二售房对象。
这简直就是一道锁死炒作房价的枷锁,想要炒房就必须和亲戚邻人串通起来,关键是有多少人愿意和你沆瀣一气
大宋的律法可从来都不是吃素的。
除非遭遇天灾,亲邻们逃荒逃到了外地,你急等用钱,又无法询问,你又不得不卖房,这时候要有见证人签字画押,有买卖合同,有缴税证明,有公章,朝廷才不予追究。
还别不服,如果打官司,这些理由一般都能得到大老爷的支持。
可以想象得到,一个达官显贵不管平时有多神气,到了卖房的时候对族人和邻居都是点头哈腰的,以便得到他们的签字。
过了“遍问亲邻”这一关,买卖双方就以可签合同了。
而那些买下当年外城民居的贵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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