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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了未来的打算,夏言伊便开始忙碌起来,幸好有纪洺这位好搭档帮衬着,她只要负责好收拾自己的行李和心情,出国的一应手续都交给了这位偶像去打理了。

  忙碌的时候,时间总是走得特别快。

  当夏言伊定睛扫过手机显示的日期,又忘了眼台日历上圈了两圈红的那个数字,才蓦然想起,后天就是厉祁景和宋天语订婚的日子了,也就是她和纪洺出国的日子。

  “呼,这一天,终于来了。”

  夏言伊反手,捶打收拾了一晚上的东西,有些酸痛的肩膀,坐在梳妆台前,取过便签条和笔,刷刷地写了起来。

  写什么呢?

  离开故土,踏上一个陌生的国度,刚抵达时的疲惫和紧张会刺激加重对一个国家的陌生,所以,在刚到的一个星期时,人会非常不适应,不想出门。

  这个时候,就需要采购一些过渡食物,带过去。

  当年,夏言伊被夏均送去国外读书,她什么都没有准备,英语又不好,虽然口袋里装着钞票,可也吃了不少苦头。

  吃一堑,长一智。

  后来,每当有学弟学妹向她请教出国经验,她都会千叮万嘱,食物和药品一定要带一些过去。

  这次去的是美国,而不是她留学的英国,夏言伊担心自己还是会水土不服,便决定写个单子,明天去采购一些。

  万一她不需要,纪洺需要呢?

  写好了单子,夏言伊伸了一个懒腰,去泡了个澡,吹干头发,护完皮肤,便扑到床上,蒙头大睡,一夜酣眠。

  隔天一大早,夏言伊随意扎了一个马尾辫,套上一件黑色半高领宽松毛衣,磨得奶白色的牛仔小脚裤,毛衣前面塞进牛仔裤里,下面套一双小白鞋,裹上红色的薄围巾,便斜背着一只信封包,推着上次在超市买炊具赠送的简易便携购物车,戴着耳机,听着歌,悠闲地出门。

  夏言伊沉浸在《bressanone》旷远忧静的歌声里,并没有注意到一辆低调的黑色宾利不远不近地跟着她。

  夏言伊先到路过的药店里买了一些常用药,又往前走了一段路,穿过马路,去对面的家乐福买干粮。

  不知是不是她听歌听得太入神,差点被一辆车刮掉,吓得坐在宾利车里的男人俊朗的面庞刷地惨白!

  厉祁景死死瞪着夏言伊如受惊的小鹿般睁圆了眼睛,拍了拍胸口,快速过了马路,才松了一口气,暗暗地在心里骂,“这个蠢女人!”

  油门一踩,在前面的路口转了弯,径自将车开进了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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