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蚀骨宠婚 > 杜洵篇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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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住院的日子,是洛十一从未享受过的清闲,的确是很闲的,不用担心任务,也不用担心其他,只需要安静地休息。《+乡+村+小+说+网手*机*阅#读mxiangcunxiaoshuo.org》lawenxiangcunxiaoshuoorg乡村小说网

  安静地享受他的陪伴就很好了,每天央央都会被带过来。

  小家伙已经和洛十一越来越熟了,非常黏她,就像是知道这就是自己的妈妈一样,特别黏她,总是喜欢将自己啃得湿哒哒的小手放到洛十一的脸上,不然就是直接把湿哒哒的小手塞到洛十一的嘴里去。

  就像自己的手是什么天下最美味的食物一般,一笑起来眼睛就弯弯的,水噔噔的一双眼睛又大睫毛又长,鼻子挺翘,皮肤很白。

  非常非常好看的小孩子,虽然只有四分之一的白种人混血了,但是混血的感觉还是很明显,如同洋娃娃一般精致可爱。

  任谁看了都喜欢得不得了的,洛十一这个做母亲的,自然是只要一抱着就撒不了手。

  她这才体验到了初为人母的快乐,看着孩子笑,给她把屎把尿,也从来没觉得脏或者麻烦,拿着奶瓶喂她喝奶,用小手铃逗她开心,哄她睡觉,每件事情她都用足了十成十的耐心,只要抱着央央,她的脸上就绝对不会有任何不耐烦的神色。

  杜洵就守在她的旁边,看着她看着孩子,哪里都不想去,什么也不想干,就陪着她们娘俩,这仿佛就成了最大的快乐,给女儿泡奶粉,给十一削水果,看着十一还是如同在病房初见时那般。

  捧着水果啃着的样子像是小猫,又或者是某种松鼠之类的啮齿动物。

  原本还担心她总是抱着孩子会不会太辛苦,想要接手一把的。

  “抱这么久手酸了吧?把女儿给我吧,你休息一下。”杜洵这么对洛十一说了一句,就看到了她脸上不以为意的表情,“她能有几个分量,以前训练的时候,抱着几十斤的东西跑几个公里也是经常的事情。”

  于是只要央央每天被一带过来,她就是见天儿地抱着不撒手,就连保姆都称赞她体力真好,毕竟一直抱着孩子,可不是什么轻松的事情。

  如若不是医院的确不是什么好地方,央央又是早产儿并且不是母乳喂养长大的,所以体质弱的话,十一恐怕都不想让央央回去了,巴不得在病房里天天抱着女儿睡去抱着女儿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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